社會服務


短期臨托

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


服務對象

無設籍限制,實際居住身心障礙者家庭內主要照顧身心障礙者之配偶、直系血親、直系姻親或共同生活之家屬。

服務項目

以陪伴身心障礙者受託期間之安全為限,有特殊情況經評估確有實際需要者,得提供下列服務:

  1. 協助膳食。
  2. 簡易身體照顧服務。
  3. 臨時性之陪同就醫。
  4. 讀報及文書協助